中共北京服装学院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2010年4月16日)
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营造党内民主氛围,努力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推进党内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为实现我校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二、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
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学校发展的积极性,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良好环境。
2.依法依纪原则。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不断完善党务公开的制度体系,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3.真实公正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程序公正、公开适时,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4.注重实效原则。
针对不同群体的需要,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公开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范围及形式
1.基本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学校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应依法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适时予以公开。
(1)全局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研究制定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等。
(2)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组织思想建设的决定、意见和措施,重大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组织理论学习、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等。
(3)组织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奖惩情况;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等情况;党组织及党务部门的设置、职责分工等基本情况;党组织选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评优表彰、评估检查等情况。
(4)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包括贯彻“两个务必”的情况,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特别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师生员工、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5)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包括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干部人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情况;保障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制定和落实党员责任目标的情况;党务工作流程以及党务工作者日常行为规范等。
(6)反腐倡廉建设方面。主要包括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7)党员群众关注的其他方面。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符合有关法律要求的其他事项。
2.时限。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3种时限。对于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事项要长期公开,对于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事项要定期公开,对于动态性的事项要随时公开。
3.范围及形式。
(1)对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事项,可主要通过党员(代表)大会等党内会议及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2)对校内公开的事项,可主要通过党务公开栏、办公系统、情况通报会、工会教代会、校报等途径进行公开。
(3)对社会公开的事项,可主要通过校园网公告或广播、报纸、网络等校外媒体进行公开。
在建立健全党务公开主渠道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等制度,进一步拓宽党务公开的途径。同时应注意发挥各种公开形式的效果,为党员、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党务公开应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施过程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办公室应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并反馈学校有关领导及部门。
1.党委各职能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及时将需要公开的内容、时限、范围及形式,报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应科学编制党务公开目录(附件1)。
2.党委各职能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于目录所列需要公开的内容,按规定予以公开。
3.对于未列入目录,而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求公开的内容,由责任部门提交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并确定是否公开及公开的范围、形式等。
五、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各职能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同志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附件2)。党委各职能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务公开“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扎实推行各党委职能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
2.健全制度,规范操作。
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基础,建立健全信息反馈、责任考核等制度,着力构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党务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3.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要把强化监督作为推行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纪委和党员群众的作用,对推进党务公开的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把加强宣传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先导,充分运用校内报刊、广播、校园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各级党组织推进党务公开的做法、经验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