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征求意见稿)
(2005年4月21日)
一、党院办
党群类:
1. 上级党组织有关党的建设的文件材料(如文件是针对本校的,则永久保存)。
2. 校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总支书记会、党委中心组的文件材料:
(1)公报、决议、决定、会议记录、纪要、领导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
(2)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
3. 上级党组织有关直接针对我校的指示、通知、通报、批复(附我校的请示)、干部任免等重要文件;下属各部门的请示、报告与本校党委的批复、批示(包括电话和口头的请示与批复)。
4. 党委工作计划、总结(包括经验总结)和报告(包括调查报告)。
5. 党委发布的决定、办法、指示、批转、通报、通知、规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简报。
6. 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材料。
7. 党委的大事记、历史沿革、概况介绍及反映党的重要活动的有关文件材料。
8. 党委及下属各部门启用或销毁印章的文件通知、印模和实物等。
9. 党委和上级党委调研、检查、巡视学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0.党委负责同志在校内的重要讲话稿和参加上级召开会议发言稿。
11.党委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形成的文件材料。
12.收发文登记簿、清退文件及销毁文件清册。
13.党委保密、秘书工作的有关文件。
14.党群系统重要统计材料。
15.党办形成的文件。
16.重要电报、电话记录和来往公函。
行政类:
1. 上级有关高校行政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2. 上级有关直接针对本校的指示、通知、通报、批复(附本校请示)等文件。
3. 以学院名义颁发决定、条例、规定、制度、通知、通报、布告等。
4. 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报告、年鉴、大事记、简报、信息、动态、统计报表、文件汇编等;各院系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5. 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方案、报告和上级批复及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材料。
6. 校长办公室会、务虚会、校行政会议的记录、纪要及讨论的文件;校领导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院长召开的教学、科研工作会议的记录。
7. 学校向上级的请示及其批复。
8. 学校评估材料。
9. 学校历史沿革、情况介绍。
10.校友会工作材料、校史工作材料、校庆活动材料(1)计划、请示、领导讲话、邀请名单、请柬、大会发言材料、声像材料;(2)校友及外单位赠送的贺信、贺电、礼品、纪念品、签到册等;(3)校友会编写的材料、书籍、各种重大活动拍摄照片等材料;(4)社会知名人士捐赠基金的函、赠送的礼品、题词等。
11.校领导外出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高校工作会议的材料。
12.全校性的工作会议、座谈会文件及重要活动文件材料(包括领导讲话、大会报告、典型发言等)。
13.学校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书、聘请书等文件材料。
14.本校机构设置调整、更改名称、干部任免请示及批复。
15.学校各部门启用、销毁印章的材料,印模和旧章。
16.校长接待日记录及有关的重要材料。
17.重要的群众来访、来信的处理材料。
18.院长办公室经办的重要的来往公函。
19.介绍信存根。
20.学校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1.法人代表证书;征用、申报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周边纠纷等文件材料。
二、组织部、统战部
组织部:
1. 上级关于组织工作的指示、决定、通知、办法等。
2. 学校组织工作计划、总结、决定、报告、调查材料等。
3. 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变动的报告及决定、批复(请示)、通知及审批材料。
4. 学校党组织建设计划、培养选拔干部规划、考察材料和审查报告。
5. 落实政策的有关材料。
6. 副处级以上干部任免、调动和离休报告、决定、批复、通知等(包括上级批准的,要附任免呈报表)。
7. 副处级以上干部名册。
8.党员干部与党员名册。
9. 总支、支部改选报告、审批材料。
10.关于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存根)、延期或取消资格、党员退党的文件材料及名册。
11.全校党内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名单、总结和先进事迹材料及报上级表彰的党员名单。
12.有关组织工作的规定。
13.本校组织工作会议记录、决定、决议的文件材料。
14.党内情况(党员及干部)年终统计资料及报表。
15.本部工作计划和总结。
16.党费存根、收据及管理、使用情况。
17.领导干部公费出国的选派、政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及自费出国留学、探亲形成的材料。
18.党员关系介绍信、存根。
19.转递干部档案存根及回执。
20.校党代会的文件材料:
(1)大会的计划、通知、议程、大会主席团和代表名单、工作报告、纪要、会议简报、主席团会议记录、决议、总结、大会发言、领导讲话稿、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重要照片、录音、录像、候选人登记表和情况介绍、大会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和上级的批复。
(2)大会讨论未通过的文件,重要提案和办理情况、重要贺电、贺信。
(3)会议参考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代表证、选票式样及其会议服务机构产生的文件材料。
21.本校有关党员参加各级党代会的名单、代表登记表及发言材料。
22.重要的群众来信(对党员、干部的意见)的处理材料。
统战部
23.上级机关有关统战工作的指示、规定、办法、通知、通报及会议文件材料。
24.学校有关统战工作给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
25.本部制定的关于统战工作的规定、办法和各种决议文件材料。
26.统战工作会议的通知、参加人员名单、会议记录、总结及情况简报、情况反映等材料。
27.学校有关统战工作调查材料、典型材料、统计报表。
28.统战工作计划、总结、决定、通告。
29.学校各民主党派及党外人士的情况登记表、名册。
30.学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单(册)及上报审批材料。
31.本部有关民主党派、侨务、少数民族事务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请示以及领导或上级的批复材料。
32.本部汇总的统计报表、统计资料等文件材料。
33.学校关于统战工作与院外有关单位的重要来往函件。
34.党员及党课教育的计划、总结。
三、宣传部
1. 上级关于宣传工作的文件(指示、决定、规定、安排意见、领导指导性的通知、通报、批转的文件)。
2. 上级召开的各种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
3. 学校宣传工作计划、决定、报告、通知和总结。
4. 本校教职员工、学生思想动态及调查材料。
5. 关于加强教职员工政治思想教育及国内外形势教育的计划、总结、报告、提纲等。
6.反映学院历史发展的重要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及声像材料。
7. 学校邀请先进人物和首长来校作报告的记录、录音录像、照片等。
8. 上级党委领导到本校视察工作的指示、意见、讲话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
9. 学校编辑的公开或内部的出版物(包括校报)、审稿单、领导修改的样本、原稿。
10.本部自编的宣传品、反映党的重要活动的报导、图片、录音、录像等。
11.学校关于宣传教育的经验、典型总结、报告。
12.社会媒体对我校的宣传资料(简报、声像等)。
四、纪检监察处、审计室
纪检:
1. 上级纪委关于纪检工作的文件(指示、决定、规定、办法、条例、准则、通报及批转的文件)。
2. 本处制订的有关党的纪律的重要规定、决定、办法、通知等文件材料。
3. 本处的工作计划、总结。
4. 本处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包括向校党委的请示、报告),上级或党委的批复、批示等材料。
5. 本处调查研究形成的总结、报告及批示。
6. 本处汇总的统计报表、统计资料。
7. 本校党委对党员处分(包括免予处分、取消处分、恢复党籍)的决定、个人检查、申诉、调查报告及批复等文件材料。
8. 本校纪委对全校党员进行纪律教育的报告、会议纪录等材料。
9. 本校纪委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及处理意见。
10.上级党委或检查机关对本校党委或本校党委对其下属部门进行检查形成的文件材料。
11.纪委会议记录。
12.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名单及提请党代会审议工作报告。
13.在上级纪检工作会议上的发言、交流材料。
监察、审计:
1.上级有关监察、审计工作的文件。
2. 监察、审计工作计划、总结、调查报告。
3. 监察、审计工作统计年报及重要统计报表。
4. 监察工作会议记录。
5. 监察处受理监察对象违纪案件材料、处理报告、调查材料、上级批件、证明及本人交待材料。
6. 监察处对监察对象处分、复查结论(意见),调查报告、本人申诉及证明材料。
7. 违纪人员案件、重要申诉、控告、揭发、举报等来信来访材料。
8. 监察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9. 各系、部兼职干部名单及系、部监察工作情况报告。
10.本校监察工作制度。
11.审计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项目审计和个人审计):
(1)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及部门、单位领导的审批意见,以及审计建议书和移送处理书等审计公文;
(2)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和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计报告的记录、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
(3)审计工作方案、检查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和记录;
(4)有关审计项目有关的请示、报告、批示和会议记录;
(5)与审计项目有关的群众来信和来访记录;
(6)其他应归入审计档案有关的重要材料。
五、工会
1. 本校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
(1)本校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计划、通知、议程、主席团和代表名单、工作报告、纪要、决议、主席团会议记录、选举结果、总结、大会发言、领导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重要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
(2)大会讨论未通过的文件、重要提案及办理情况、列席代表名单。
(3)会议参考文件、小组会议记录。
2. 本校工会委员会(包括扩大会)的会议记录、决议、决定、纪要及讨论通过的文件。
3. 上级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1)本校领导在会上的重要发言材料。
(2)会议的决议、决定、报告等。
4. 上级工会颁发的规定、决定、办法、指示、意见安排、通报、批转等文件材料。
5. 本校工会制定的规定、办法、规章制度、通报等。
6. 本校工会的工作计划、总结。
7. 本校工会汇总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资料。
8. 本校工会主席、委员登记表。
9. 本校教职员工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
10.教职工被授予全国、市级劳动模范、劳动奖章获得者、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以及全国、市等荣誉称号的名单和事迹材料。
11.本校工会评选先进工会干部、先进集体的条件、办法及名单、先进事迹等材料。
12.本校工会组织的各种体育比赛、演出活动的材料(计划、重要指示及批复、领导讲话、体育比赛规程、成绩、名次统计、总结材料等)。
13.本校工会经费的予决算及经费使用情况。
14.本校妇代会、妇女委员会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5.各部门工会干部名册、会员名册、原工会各部干部任免名单。
16.教职工福利、困难补贴(包括遗属补助)等工作规定及申报表。
17.本校工会工作简报、大事记等汇编资料。
18.本校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等文件材料。
19.领取独生子女名单。
六、学生处、武装部
1. 上级有关学生工作、武装工作的文件。
2. 本校有关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武装工作的决定、通知、条例。
3. 有关学生工作向校领导的请示、报告及重要批示。
4.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武装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5.编辑出版的《学生工作简报》《学生工作研究》等材料。
6.学生军训材料。
7. 学生运动会材料。
8. 本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会议的记录。
9. 本校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及有关学生政治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0.学生奖惩材料。
11.学校奖贷学金条例及偿还贷款办法;学生助学金、奖学金获得者的名单、评奖材料及颁奖会的材料。
12.解决、处理学生生活问题、组织学生课余活动、公益劳动、义务劳动等形成的材料。
13.本部门所管辖重大工作或有意义活动照片、录像、录音等。
14.评选先进班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及材料。
15.受行政处分的学生材料及本人申诉及复查结论材料。
16.武装部工作统计年报及重要报表。
七、团委
1.上级关于团的工作文件(包括重要指示、决定、通知等)。
2. 本校团代会、学代会文件(通知、名单、工作报告、决议、选举结果、领导讲话、大
3. 本校团员、学生参加各级团代会、学代会的代表名单、登记表、重要发言材料。
4. 上级团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文件材料。
(1)本校团委领导在会议上的重要发言材料。
(2)会议的报告、总结、决议等文件材料。
5. 上级团委颁发的指示、决定、规定、条例、办法、批转、通报等文件材料。
6. 本校团委颁发的决定、规章制度、办法、通报等。
7. 本校团委的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批示。
8. 本校团委的工作计划、总结。
9. 本校团委汇总的统计表、统计资料。
10.本校团委书记、委员、常委的任免文件及名册。
11.表彰和奖励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的材料。
12.处分团员的材料及复查材料。
13.本校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临时关系和校内的不归档)。
14.批准入团、离团材料及名单。
15.团干部名单、团员名单。
16.本校学生组织参与的各种学会、社团的有关材料。
17.团委牵头进行的重大活动的有关材料。
八、人事处
1.上级机关有关人事工作的文件。
2. 上级有关针对本校人事、工资福利等方面的通知、批复(附本校请示)。
3. 本校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
4. 本处年度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调查材料、处务会议记录。
5.有关人员编制计划方案的请示、报告及上级下达编制指标的文件及批复。
6. 本校教职工名册、离退休人员名册。
7. 全校教职工调配中和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教职工的考核、考绩、奖惩材料。
(2)教职工离、退休、伤残、死亡抚恤中形成的有关登记表、处理意见等材料。
(3)本校教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调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8. 有关本校人事、工资等的统计报表。
9. 教职工评定、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文件、材料及上报批复(审批表).
10.关于院内机构设置、变化的文件材料。
11.上级机关下发的有关文件。
12.人事处权限内的干部任免文件及名册。
13.表彰和奖励先进集体、先进教职工的材料。
14.处分教职工的材料和复查、撤销处分的材料。
15.教职工进修计划、安排、总结(包括毕业情况)。
16.教职工的录用、调入的有关材料(包括毕业生报到证、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
17.本校教职工工资调整、预测、福利、奖金评定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18.本校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形成的材料、有关合同制工人的合同、协议以及交纳保险金的凭证。
19.教职工辞职、申请自费留学的报告、批复及有关材料。
20.出国留学、访问、探亲人员延期回国的报告、批复及有关材料;对教职工出国学习、探亲逾期不归者处理的规定、名单。
21.合同制职工的合同、解除合同报告、决定、通知等有关材料。
22.我院教授被外单位聘任为兼职教授的有关函件。
23.本校享受特殊津贴人员名单及有关申报审批材料。
24.教职工调出人员工资转移介绍信存根。
25.教职工福利、困难补助(包括遗属补助)等工作规定及申报表。
26.教育事业单位因工致残审批材料(包括批准工伤名单、工伤审批材料,如单位报告、医院诊断、证明材料、学校审批意见等)。
27.公费出国人员的选派、政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自费出国留学、探亲形成的材料。
九、离退休工作处
1. 本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
2. 上级下发的关于离、退休干部文件。
3.本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4. 离退休干部重大活动或有纪念意义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5. 处理离、退休干部有关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6.离休、退休人员增减等情况统计表。
十、教务处
1. 上级机关下发的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等文件材料。
2. 本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会议记录。
3. 本校形成的综合性教学文件。
(1)本校制定的各种教学、教学管理中的规章制度、办法、规定、条例等。
(2)本校教学、教学管理中形成的各种统计报表。
4. 本校学生学籍管理材料。
(1)学生登记表。
(2)学生学籍变更、升、留级、转学、退学、休学、复学等材料。
(3)毕业生成绩单。
5. 本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实习计划、方案、大纲以及计划变更补充材料。
6. 各专业使用的统编教材目录、教学大纲。
7. 本校教学日历、教师任课安排、课程安排、课程进度表。
8. 自编、主编教材的正本。
9. 本校教学评估、教学评比、教学经验交流、教学研究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0.反映本校重要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录音、录像、照片等。
11.本校专业调整、专业设置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2.本校教材建设规划、本校编写和出版的教材及教材参考书印本、审定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3.本校重要的教学情况、调查报告材料。
14.本、专科毕业生名册及授予学位名册;学位情况统计表。
15.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材料。
16.补发学历证明名单及材料。
17.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册;英语专业英语、法语考试成绩册。
18.教学检查、评估和各级优秀教学质量评奖材料。
19.本科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材料。
20.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
十一、科学技术处
1. 上级有关高校科研工作的条例、规定、重要批示等文件。
2. 科技处工作计划、总结。
3. 科研项目立项申请、立项审批及相关材料。
4. 科研成果(优秀论文、著作、教材及获奖材料)。
5. 科研档案获奖情况统计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6. 本校主要学术机构(包括重点实验室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7. 本校主持召开的学术论坛和学术会议的相关材料。
8. 科研工作例会、科研调研座谈会材料。
9. 本处所辖工作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十二、招生就业工作处
1. 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材料。
2. 本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文件材料。
(1)本校拟定的招生计划、上级下达的招生指标。
(2)委托代培、定向分配学生的协议书、合同书等各种凭证材料及名单。
(3)录取新生名册。
(4)招生工作总结,招生工作中特殊事项处理的记录、领导批示等材料。
(5)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统计材料。
3. 本校学生毕业工作的文件材料。
(1)上级下达或本校形成的毕业文件。
(2)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3)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及调配派遣名册。
(4)毕业证、派遣证存根领取签收册。
(5)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材料。
4. 本部门招生和就业工作中形成的有重要意义的文件、照片、录像、录音等材料。
十三、财务处
1.上级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文件材料;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市财政局等上级有关财务工作的指示、规定、条例、通知等。
2. 本校财务年度预算、决算报表及上级批复。
3. 本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4. 本校财务工作的规定、办法、请示、批复等文件。
5. 本校财务制度改革、财务工作检查形成的材料。
6. 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7. 日记账(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8. 各种统计报表(含工资报表)。
9. 各种账簿(包括计划内、计划外、总账和涉外会计等)。
10.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在本处保存五年)。
1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十四、保卫处
1. 上级关于保卫工作的指示、规定、通知、通报等文件。
2. 本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处务会议记录。
3. 本校在校园治安管理、学生宿舍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形成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等文件材料。
4. 处理本校各类案件中形成的材料。
5. 反映本校重大问题或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十五、图书馆
1. 上级机关和本校有关图书馆工作的通知、规定、请示、报告、批复等文件材料。
2. 图书馆规章制度。
3. 图书馆工作计划、报告、总结、会议记录。
4. 馆藏图书概况、藏品目录、发展规划、资料年度统计报表。
5. 与其他单位协议(购买图书等)。
十六、民族服饰博物馆
1. 上级机关和本校有关博物馆工作的通知、规定、请示、报告、批复等文件材料。
2. 博物馆规章制度。
3. 博物馆工作计划、报告、总结、会议记录。
4. 博物馆馆藏概况、藏品目录、发展规划、统计年报。
5. 与其他单位协议(购置馆藏等)。
十七、计算机信息中心
1.学校重大活动照片(附底片)、录音带和录像带等资料及电子文件。
2.本中心每年新制作或购买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等电化教学实物明细。
3. 本中心每年购进的仪器设备明细;购进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5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材料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
4. 本中心年度工作计划、重要请示、报告、上级批复、总结、会议记录。
5. 本中心制定的管理制度。
十八、研究生部
1. 上级机关下发的有关研究生工作的文件材料。
2. 本部学年的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
3. 本校研究生的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培养方案、使用教材目录、教学大纲。
4. 本校研究生的招生材料。
(1)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
(2)委托代培协议书、定向培养合同书及其它需要具有凭证性的文件材料。
(3)研究生登记表、新生名册。
(4)招生情况总结、报告及招生工作中特殊事项处理的记录、领导的批示。
(5)考试试题、标准答案。
5. 本校研究生的毕业材料。
(1)毕业生的毕业名单。
(2)毕业生登记表、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表、成绩单、学位论文及评审材料。
6. 本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形成的材料。
(1)学籍卡。
(2)升、休、转、退学材料。
(3)奖惩材料。
7. 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材料。
(1)硕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及上级的批复文件。
(2)学位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的会议记录及答辩等全部材料(包括各种会议决议)。
(3)上级有关学位工作文件材料。
(4)本校学位评定条例、办法及计划、总结。
(5)学位委员会会议记录、决定。
8. 研究生开学及毕业典礼文件材料。
9. 本校研究生各种统计报表。
10.重点学科建设申报材料及批复。
十九、对外交流中心、国际学院
1. 上级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规定、通知、办法等文件材料。
2. 本校关于外事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决定规定、办法等。
3. 本校关于外事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请示、上级的批复、校级的批复等文件材料。
4. 本校公派出国考察、参加学术会议、出国讲学、出国从事科学研究、出国进修等外事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对出国人选的推荐书、本校领导的批示件、上级机关的批复件、通知书、政审材料、办理护照、签证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2)出国人员在国外活动中形成的学术论文、成果、重要讲话稿、照片、胶片、录音、录像、出国总结等材料。
5. 本校邀请外国人来校讲学、访问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在联系工作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来往信函、译文、请示上报材料、上级的批复文件、合同或协议、聘书、效果评价、总结等材料。
(2)有代表意义的工作活动照片等声像资料。
(3)专家名册、简历表。
(4)在本校活动期间形成的学术报告材料、论文、授课讲稿等材料。
6. 外国留学生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留学生招生和毕业工作、学籍管理、课程设置等)。
7. 中外合作校际交流协议、合同项目纪要材料、备忘录。
二十、各教学单位
1. 各教学单位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会议记录、重要专题汇报、总结等文件材料。
2. 各教学单位报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
3. 各教学单位有关人员自编的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教学指导书等已经正式出版或虽未出版但已经付诸实施的在校生使用过的印本。
4. 各教学单位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计划、方案、总结及形成的声像资料。
5. 各教学单位的教师工作量的统计表、教师任务书、聘约等文件材料。
6. 各教学单位形成的毕业生纪念册及学生毕业、结业留影照片。
7. 各教学单位有关人员在教学、科研等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 各教学单位邀请外国人士来从事某些活动的材料(包括邀请书、校领导批示、讲稿、交流材料)。
9. 各教学单位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
二十一、 继续教育学院
1. 上级下发的重要文件。
2. 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
3. 学院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安排及教学任务书。
4. 学院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
5. 学院招生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本校的招生计划、安排等。
(2)招生中形成的有关合同书、协议书等具有凭证性的文件材料。
(3)招生工作总结,特殊事项的处理意见、领导批示等文件材料。
6. 学院的学籍管理文件。
(1)学生登记表及成绩册。
(2)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存根。
(3)升、休、转、退学的申请书、信函、办理手续的存根、领导的批示等文件材料。
(4)奖惩材料。
7. 学院有关成人教育的检查、评估、教学研究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8. 学院所辖工作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9. 学生毕业、结业留影照片。
10.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统计报表等。
二十二、 学报编辑部
1. 学报编辑出版问题的请示、报告及批复等材料。
2. 学报编辑部出版物的正本、原稿、审稿单。
3. 《北京服装学院学报》。
二十三、 后勤管理处
1. 本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 本处所管辖各项工作所形成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3. 各类统计报表(水、电、汽等)。
4. 基建、维修、校园建设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总体规划。
(2)基建工程文字资料(可行性分析报告、请示及批复、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验收报告、结算)、竣工图纸。
(3)改变房屋结构、管线结构的变更图。
5. 有关承包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二十四、 国有资产管理处
1. 物资管理部门
(1)本校有关物资设备管理、调配、购置的计划和管理制度等文件材料。
(2)本校各种物资、设备移交清册,设备报损、报废、丢失、事故处理、调拨等报告、上级批复等文件材料。
(3)本校清仓、查库工作的报告、报表等材料。
(4)本校大型、精密、稀缺(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仪器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改进、改装、维修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本校物资设备统计、呈报表。
(6)本校固定资产清册(含电子版)。
2. 房产管理部门
(1)买卖房屋的协议书。
(2)所购房屋图纸归档立卷。
(3)本校房屋及土地使用证。
(4)各类房屋使用情况、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
(5)教职工房屋分配、调配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规章制度、方案、协议书、保证书等。
二十五、 实物档案
1.文书类及科技类奖状、奖杯等。
2. 印章模、旧印章。
3. 领导人题词。